2017年3月7日—8日,燈光整合標準起草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在江蘇省常州市召開,會議由常州星宇、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主辦,來自檢測機構、主機廠和燈具公司的28 位代表出席了會議。
會議介紹了中歐汽車燈具法規簡化工作的進展情況,法規簡化將分為RID(道路照明裝置)、SLD(信號燈具)、RRD(回復反射裝置)、光源和燈具安裝幾個部分進行, 法規結構可參考美標FMVSS108或日標TRIAS等標準的結構。整合原則以功能為導向,取消設計限制。
在對前照明、信號燈、光源、回復反射裝置標準整合草案的討論過程中初步確定以下內容:
1)本次整合標準前照明和信號燈標題應將機動車改為汽車,因標準整合暫不慮L 類機動車(摩托車);
2)刪除無具體試驗條件和可操作性的耐振動性和電磁兼容要求;
3)刪除3類和4 類轉向信號燈。
工作組擬定于2018 年底之前向社會發布征求意見稿。